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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商标注册是按分类来注册的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08:02:58

众所周知吉林商标注册是按分类来注册的,而分类把所有的行业共分为了45个大类,如果注册商标时你没有注册全面,那别人可以在你没有注册过的类别进行使用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有人会说我可以多类别注册或全类别注册,当然这种操作也是可以的,但商标法上有无效宣告和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这两个程序,当你注册的商标没有进行使用时,别人对你的商标提无效宣告或撤三请求时,你的商标被无效掉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要是著作权利人对商标注册有异议,他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商标权人停用其注册商标。因此要是版权归属模糊不清,商标在注册流程中也许会碰到商标作品的版权之争。除此之外,当商标在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商标设计者主张该商标的著作权属于他本人,而商标申请人又没法拿出相对的证据资料,就会产生麻烦。而到现在为止,只有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才是最有效也最方便快捷的规避方法。

在古代没有流通的货币,人们为了满足生活所需,会拿自己多余的东西出来与别人交换自己所需的物件,而那个年代就叫做物物交换,也可以说商标的是物物交换达到某一阶段的产物,而在后来一些巧工名叫为了标识出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都习惯在产品下面坐上专属的标记,这样人们在购买的时候就知道产品出自谁手,演变到今日该标识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商标,现在这个时代竞争非常激烈,很多人也学会了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他们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进行商标注册,这样在进行商标战略的时候,自己的产品才会享受法律的保护。

而现在商标为了能够区分出不同的生产厂家,还能够区分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也习惯于购买自己比较信赖的产品,而这个时候企业要想赢得消费者的眷顾,就需要针对商标指定出商标战略,在市场上面打响商标的名声,这样才能够吸引到消费者的目光,这样才会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多考虑下企业的产品。

现在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商标来区别不同的产品,而企业也可以通过树立给受众的商标,来凸显企业的形象。商标同时也是企业的无形财产,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还会不断的增值。如果你也想你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受到法律的庇护,那么现在就要进行商标注册。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见附件三),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见附件四),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

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回商标局重新进行审查:

一、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中涉及的商标信息与商标档案或者《商标公告》中有关商标的信息不相符,或者在商标档案或者《商标公告》中无法找到的;

二、商标局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商标的档案材料,致使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法对有关案件进行审理的。

三、其他应发回重审的情形。此外,商标评审决定、裁定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重新进行评审。

企业有民企、国企、外企之分,但是在经营了一段时间之后,如果国企要转型成为民营企业,那么之前国企进行的商标注册时,提交的商标也需要进行更改吗?这些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一些问题,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的企业该如何处理商标相关问题呢?笔者就有关此类问题咨询了环泽律师,一下是他们给出的答案。其实要看商标要办理转让手续到更改之后的企业名下,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大致有三种情况,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下面的情况,看有没有一条是适合自己的。

第一,如果企业在改制的时候,企业的名称也发生了改变,这个时候如果企业还想沿用以前的商标,这个时候就应该到商标局去以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对企业的商标进行一个变更手续,办理了这样的手续之后,商标以前的法律权限就被保留了下来,企业可以继续沿用之前的商标。

第二,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与其他的企业合作共同经意合并后的企业,如果这个时候合并的企业还是沿用以前的名称,这个时候进行商标更改就显得多此一举,但是合并后的企业选择使用新的名称的情况下,还想使用之前的商标,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到商标局去便利商标变更手续。

第三,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被其他的企业兼并,同时连代表企业无形资产的商标也被其他企业收购,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到商标局去办理商标转让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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