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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企业商标注册有禁忌吗?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4 08:59:56

个体户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看到的店铺和餐饮店很多都是个体户,很多人说办营业执照其实指的就是个体户,现在个体户注册秒批,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们接下来看一下:

1、个体户也要记账,个体户必须要记账!千万别听那些可以不记账的说法。如果不记账,后果还很严重!工商会对不做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

2、个体户也享受税收普惠政策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10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注意:这个季销售额3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性质都是一样的。

3、个体户也要做年报个体户自成立之日起,周年2个月内要报年报,否则也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另外税务机关的检查,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防问题的检查等等这些该检查的,个体户也一个都不会少。

4、个体户秒批2019年3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龙岗区在全国率先推行个体工商户设立、注销“秒批”,4月18日,又将这一改革措施推广至光明区,7月20日在全市各区推开。

那么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1、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因此注册公司的优点在于可以转让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

2、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注册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

4、注册公司更适合引入投资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公司引入投资人都是十分普遍的,不会有个体户获得风投机构的青睐。

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由于省吉林商标注册时间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计划在实施商标保护时逐步进行。1、企业的业务范围应当直接涉及行业类型的登记;2、登记与业务项目间接相关的类别;3、逐步进行各类保护登记。在部分注册时,企业标识与中文、英文、拼音等分开注册。虽然费用相对较高,但这可以减少登记的风险。由于商标局在实际审查商标的时候分别审查每一部分,而且任何部分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那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就被完全拒绝了。这是一个非常不经济的风险。

一件商标的注册有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商标公告及注册完成等常规阶段,如幸运不遭到异议的情况下,正常走完全流程的时间大概需11个月,也就是一年半的时间。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一件商标从开始申请到正式注册下来,需要1年时间,因为也可能受到商标局驳回、然后提出驳回复审、遭遇异议等,即使顺利通过驳回、异议等,其完成注册时间亦无法控制、预估,4-5年完成注册也属正常。

能用个人的名义注册商标吗?能用个人的名义注册商标的,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成功后,商标所有权归属个人,由个人决定如何使用该商标,公司无法干预。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吉林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服务等申请法律保护。个人商标注册,需要有:个人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等材料。个人申请商标,有两种途径:自己申请和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缴纳规费与企业一样:纸质申请为300元,网上申请为279元。

个人申请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根据规定,我国对吉林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根据规定,我国对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

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在职能和作用上各有侧重:司法保护具有程序严谨规范、全面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等特点,采取被动保护的方式,即必须由商标专用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介入。行政保护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简便、执法效率较高,能够较迅速恢复权利人的权利状态等特点,一般采取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相结合、以主动保护为主的方式。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进出口货物,商标专用权人还可以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款、第4款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目前全国400余个中级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受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此,如果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一般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实践中,涉及大量侵权商品储存、隐匿,以及海关等行政机关对侵权商品查封扣押的案件,管辖并不明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明确规定了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所在地,可以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中的查封扣押地,仅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査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人民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不属丁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诉前申请采取临时措施时,首先应当确定自己有管辖权,不得因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而认为可以取得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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