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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专利注册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2 08:10:45

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无异于如虎添翼,通过注册商标,有益于企业打造品牌,竞争市场。但由于受专业长春商标注册知识和注册流程认知的限制,很多企业对商标注册只是一知半解,更不知道为什么注册商标之后还要进行版权登记。小编建议各企业注册商标的同时做好版权登记工作,因为这样才能使得你的商标具备双重保护。如果出现商标纠纷,还能用于维护商标权益。

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

1、除非有其他足以撤销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2、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3、办理著作权登记,是我国担保法规定使用作品著作权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必经程序;

4、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申请对作品著作权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向评估机构提交的必备证明文件。

5、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权利人竞争力展现的标志。

版权登记可以不限地域、不限商品使用,版权是将商标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全类保护,版权登记办理时间更短(1个办月左右即可拿到证书)。版权登记性价比高,延长保护时间(保护时间长达50年,期间不需再续费)。

商标图案版权的保护作用,禁止他人未经同意使用你所拥有的版权作品注册商标。以最小的成本获得知识产权最大的保护在于45大类均可使用,注册后一直属于注册人所有,而注册商标需要10年一续费,费用也比较高,版权不用续费,且有效期很长,可以同时使用。

增加客户无形资产占有量,扩大到海外保护;相比一类一类登记商标,价格高不确定因素多,但是版权证书能百分百无风险,是公司维权最有利的武器。无论是商标注册、版权登记还是专利申请,都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企业想要发挥商标的作用,首先应该重视商标注册,充分发挥商标的作用,其次也不要忘记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此外还要注重版权登记与商标注册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

现在公司的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由企业在章程中自行约定注册资本的实缴事项,政府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注册资本认缴多少、什么时候缴,都由股东自行约定。因此注册公司更加便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有真实的地址,考虑到后续还要开银行账户有要求。

注册流程:[设立公司流程]1、办理营业执照的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都采用全流程网上操作了(要递交第三方资料的除外,如涉及前置审批、含有外地法人股东的情况等)。工商注册的操作流程:

(1)法人、股东和监事都要去本地的银行办理银行U盾(4大行、平安、中信等);

(2)经办人用数字证书登陆市场监督局的网站进行核名及注册,现在市自主核名,输入了字号会显示出类似名称的公司,如果系统提示不能注册则需更换字号和行业。

(3)核名通过之后便可以在线填写企业设立申请信息,需要的信息:法人、股东的出资比例,资金到位年限,公司经营年限,总经理、董事、监事的分工,公司地址(可以是住宅楼,只要确定每年能收到工商发来的函件确定地址)。提交之后下载PDF,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好名右上角递交申请就可以了。

(4)等待工商审核3-5天左右,公司就注册下来了。需要去工商局领取纸质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可由法人或经办人前往领取。

[设立公司流程]2、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是必须的,开始要开发票的时候还要去刻发票章。刻章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因为需备案。公章拿到手之后要保护好,以免遗失。

[设立公司流程]3、办理基本户到离公司近的银行办理基本户,每个银行的管理费、网银费等收费标准不一样,各分行办理手续的要求也不一样,有些需要法人到场,有些不需要。办理前可打电话给银行问分行电话咨询对公账户业务。

找代理机构办理的,也有开户渠道。现在注册公司很方便,但是银行开户要求比较高,严格一点需要:(1)法人一定要到场,银行可能还要求描述清楚公司是做什么的。(2)有实际的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凭证、水电费单等),很多朋友开公司前期都不一定会租场地,所以市场上也是有地址挂靠等方式的。基本户办好后公司注册方面的流程就办理完了。一般如果交给代理公司的话,就不用自己费力,税务方面也能处理好。

一、简要说明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国际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申请人必须是国际商标的注册人,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办理途径申请出具国际商标注册证明的途径: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办理步骤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申请办理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应文件。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提供1件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申请人地址应注明国家。

4.申请书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国际注册号应按照商标《国际注册证》如实填写,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有后期指定业务的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详细的注册信息。

6.一标多类的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可在一份申请书上填写多个类别。7.共有商标申请出具国际商标注册证明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8.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五、规费的缴纳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100元人民币。

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一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将商标注册证明寄发给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

七、国内注册商标(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的出具注册证明申请方式自2017年1月1日起,国内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不采用此书式,由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采用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立等可取,通过邮局办理的,应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办结后通过邮局寄回,不收取费用。

汉语的成语大多由四个字组成,一般都有出处。本文旨在探讨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的运用情况,希望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使用成语作为商标的优点:

1.容易为消费者识别和接受商标最基本的特性是可区分性或显著性,其基本作用在于区分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提供者,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成语作为商标,在显著性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大量成语属于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使用并具有明确固定含义的词语,此类词语作为商标,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清晰明确的印象,将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众多的提供者中区分出来。

2.有利于企业品牌的推广成语具有结构固定、朗朗上口、含义丰富、指向性明确等特点,正好与企业商标品牌的推广要求吻合。优秀的企业商标品牌必须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正面印象,易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传播,能引发大众的兴趣与联想,符合企业的价值导向和产品或服务内核。成语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不仅起到让消费者识别的作用,更能使企业品牌从普通商标中脱颖而出。将成语内涵注入企业品牌文化中,可大大增加品牌的识别度、美誉度。

3.有利于传承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成语是我国传统文化经典中的精粹之一,蕴含了丰富的传统文化。成语经过长期使用、锤炼,形成了简洁精辟的表达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一个缤纷多彩的人文世界,人们从中可以了解天文、地理、历史、文学、艺术、道德伦理等诸多内容,其中蕴含着民族文化各类思想和行为的趋向和准则,是我国民族文化心态生动、可感的写照。将成语申请注册为商标并运用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推广中,既有利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更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4.198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根据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通知精神针对商标用字规范作的八项规定。

5.199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

6.1998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7.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监督管理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规范职权等。

三、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厂商已经认识到成语作为商标在推广与使用中的各种优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也因此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对自身商品或服务内容的涵盖范围理解不透彻或出现定位偏差,对相关成语的意义内涵把握不准确等,在长春商标注册申请中出现了大量成语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文对此类现象进行简单分析。

1.对成语的滥用第一种情况是成语在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范围内,被商标审查机构认为属于滥用而驳回。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成语属于生活中已长久存在或规范使用的词语,但是用于商标注册,则因词语内涵及使用范围限制被驳回,属于对成语的滥用。

2.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第二种情况是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而被驳回的情况。此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申请人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的变造,希望依托原有成语的相关含义,结合变造后的音、形、义,突出显示商标的内涵,达到增强显著性的目的。就我国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的相关规定来说,对此类情况的审查较为严格,申请人相关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数量较多。

3.成语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缺乏显著性第三种情况为所用成语使用在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缺乏显著性特征,因此被驳回。由于商标的基本特性是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因此必然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特征,能够将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不同的厂商中区分出来。成语是具有特定含义及使用语境的,在特定类别的商品及服务内容上并不必然具备区分不同来源的作用,或是区分作用不明显。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在此种情况下,会以缺乏显著性特征为由,驳回此类商标申请。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对此种情形把握起来较为困难。

4.模仿、变造成语商标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除以上提到的三种情况外,模仿、变造成语的商标有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但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文已经提到,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作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语言文字的范畴进行管理规范。由于语言文字本身就具有传承、发展、创新的特点,因此作为语言文字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模仿、变造的成语商标仍然有可能获得注册,而不一定被归入对成语的滥用及不规范使用范畴内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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