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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4 08:40:04

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市场各方面日趋完善,再加上人口的增长,这就使得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很多有工作技术和资源的人士纷纷选择创业。这时候,企业除了自身的搭建和发展之外,必须要有一定的知名度,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产品服务最大程度的呈现价值,这时候就体现出商标的重要性了。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当前企业在通过转让获取商标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一种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进行吉林商标注册申请,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花费资金不多,可以省下大部分的商标代理费用于其他方面的投资;另外一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但是手续费用可能会比较高。尤其很多新手创业者并不清楚注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旦在交易的时候出现材料错误或不足,将很可能会造成商标转让失败。为了给大家提供方便,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转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如果是企业之间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商标转让的只需要准备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即可;

2、商标注册成功时下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

3、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申请书》需要双方盖章;

4、商标转让人与商标受让人在转让商标之前,应该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书,并且需要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

5、商标受让人签字并盖章的《代理委托书》。

以上就是商标转让时所需要的材料了。商标转让有着注册不能比拟的优势,因为商标转让的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几乎不存在被打回的情况。所以大家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一定要将转让所需材料准备好,尽可能实现一步到位。有些创业者确实抽不出时间详细了解商标转让流程的话也没有关系,可以选择商标转让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毕竟代理机构都拥有着专业的商标转让经验,看好行业资深专业人士,一样能成功办下来。

企业或团体、品牌、商家等等为了提高软实力,会去设计独一无二的商标,并且向有关部门申请商标,以确保商标的价值。但是申请商标并不如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吉林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申请商标有哪些禁忌

(一)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二)许可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

(三)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四)许可人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以其被核定使用商品为限。

(五)商标使用许可中,如果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生产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相关内容介绍,如有商标注册需求,可以上万企通进行详细了解。

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注册公司,将之前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三为一,同时这项工作也被列入重点项目,通过这项制度改革可知,办理营业执照得到了进一步简化,广大创业热情也被进一步激发,很多代办机构也助力创业者代办营业执照。那么,代办营业执照须知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申请代办营业执照需要知道哪些办理流程?其程序如下:

一、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代办营业执照申请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主体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之分,所以登记手续也稍有不同。个体户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首先,申请人持文件、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下列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上岗证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当全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综上就是有关代办营业执照的相关事宜,相信通过这篇文章,大家对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相似之处在于“早期公开、延迟审查”,而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然具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在初步审查以后并在公布申请之前包括检索的步骤,而中国不包括这样的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文件可以纸件形式通过邮寄提交,或以电子方式在线提交。

说明书和附图(若有)必须与请求书一起提交。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后12个月内补交,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申请人将所有文件一起提交,以避免有新加入的内容超出原始说明书范围的情况,并且由于缺少权利要求书不能进行检索而延误获得检索报告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不是全部发明人,或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则需要提交发明人声明。该声明应当向UKIPO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为何有申请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在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请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应当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若未在递交时提出,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且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或撤回该请求的情况下,增加优先权请求,但需缴纳40英镑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请求优先权,则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4个月内递交申请并作出迟交声明(Latedeclaration),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何未能在12月内提交申请,若UKIPO认可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原因是非故意的,则可恢复优先权请求。申请人需要交纳150英镑的费用。

2.受理及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满足要求,UKIPO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并给出申请号。目前在提交电子申请的情况下,一般当天即可收到电子受理通知。

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UKIPO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满足形式上的要求,如果有未能完全满足要求之处,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对中国申请人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请求了在先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但没有在提交申请时递交优先权证明文本,因此会收到要求补交优先权证明文本的通知书。

3.检索

申请人需要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或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以后到期的为准)提出检索请求并缴纳检索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后,UKIPO将对发明进行检索,以确定发明是否是已知的或是显而易见的。检索结果以检索报告的形式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中有任何不符合要求之处,UKIPO也将告知申请人。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几组不具有单一性的发明,则UKIPO将仅对第一组发明进行检索。

自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起,UKIPO作出检索报告花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目前多在4个月内即可完成。

由于在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献将在实质审查中用于评价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人有机会仔细研究对比文件的内容,衡量授权前景如何,作出是继续申请流程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还是撤回申请以避免公开的决定。

4.专利申请公布

在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并且检索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将与检索报告一起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布。

在申请公布之前,UKIPO会告知申请人预计的公布时间和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撤回申请避免公布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其包括在公布的申请中,就必须在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之前提交撤回请求或修改文件。

5.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公布后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后,UKIPO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授权的要求。

6.授权/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如果没有可以驳回申请的理由,则UKIPO将作出授权决定。

自2016年10月1日起,UKIPO在发出正式的授权通知之前会先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以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满足了所有授权条件,并告知授权的具体日期。申请人由此可以明确知晓距离授权的具体时间,并合理安排进行需要在授权前完成的事项,例如递交分案申请。

对于大部分案件,申请人将提前1个月得到通知,而如果授权意向通知书是UKIPO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书,则申请人将提前2个月得到通知,以保证申请人有递交分案申请和做出主动修改的机会。

授权的英国专利需自第5年起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修改和答复没有完全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驳回理由,会告知申请人有驳回申请的意向,同时向申请人提供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对此没有答复,则在遵从期(见下文)届满时申请可视为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则将由一位听证官员(资深审查员,非原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修改并陈述理由,由一位听证官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果申请人对于听证结果不满,可以向专利法院起诉。

7.遵从期(CompliancePeriod)

《专利法》S.18(4)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始递交或经修改的申请符合要求,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后,则获得授权。

《专利法》S.20(1)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在该期限结束时应当将该申请作为被驳回处理。

如《专利章程》R.30所规定的,上述规定的期限即为遵从期,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4年6个月,或,如果更晚到期,则为自向申请人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为遵从日(compliancedate)

申请人应当在遵从期内解决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使申请满足授权的条件。

8.修改

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检索报告之日起至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之日止的期间递交主动修改。但是,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符合要求,即,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为授权意向通知书,则申请人可以在发出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一次修改;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答复时对申请进行一次修改。

9.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有理由不应当被授权,任何人都可以向UKIPO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只能在申请公开后提出,并且应当在UKI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之前提出。为了保证公众有提出意见的时间,UKIPO会在申请公开之后等待至少3个月才作出授权决定,建议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可以匿名提出,但所提交的全部文件都将被转发给申请人并加入审查档案中可为公众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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