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作者: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8 08:46:23

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能否被获准注册商标?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

田某是甲市A公司的业务部经理。A公司主要生产果酱、沙拉等商品,商品上使用的“Rober”商标,是于1997年核准注册的。因为本公司精美的外形包装和别致的容器设置,使得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果酱商品平均年销量达6500万瓶,并且其销售量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在国外市场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今,“Rober”商标已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2010年9月,田某到乙市联系业务,无意中发现一种由B饮料公司生产的橙汁,商标为“Rober”,其外包装的正面图形、字体、色彩与A公司的“Rober”商标图案一致。

A公司相关负责人费尽周折找到B饮料公司,认为“Rober”商标系驰名商标,B饮料公司未经同意,就在其生产的饮料上使用该商标,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该立即停止该行为。B饮料公司辩解道,其使用的“Rober”商标是使用在与果酱食品毫不相干的饮料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混淆,最近他们还正准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Rober”商标的核准注册。

本案例中,B饮料公司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与“Rober”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不能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其在自己生产的饮料上使用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侵权。A公司在生产的果酱、沙拉上使用的“Rober”商标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构成驰名商标,且该商标早在1997年就被核准注册。B饮料公司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不同类的商品——饮料上使用该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商标局当然也不会核准B饮料的注册。而且我国《商标法》专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规定,吉林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其保护范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个人名义能不能申请吉林商标注册经常有客户咨询,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个人名义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在2007年新的商标法修订的时候就明文规定2007年以后中国商标申请的主体只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和公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注册商标的流程:{C}一、{C}申请前的查询{C}。

二、{C}提申请所需要的资料:注册商标根据申请人名义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也不同.个人名义申请: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致.公司名义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签定商标注册申请合同四、注册所需要的时间:1、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2、年左右,可以拿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具体如下:审查(6——18个月)公告(3个月)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市场可想而知竞争是十分的激烈的,商场如战场,商标作为企业保护产品的必备手段,同时也是企业最脆弱的软肋,如今商标被抢注现象层出不穷,商标被抢注,众多人士在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该有技巧的应对商标抢注,争取吉林商标注册权利。

如今,政府鼓励创业,并号召知识产权先行,商标市场可想而知竞争是十分的激烈的,商场如战场,商标作为企业保护产品的必备手段,同时也是企业最脆弱的软肋,如今商标被抢注现象层出不穷,商标被抢注,众多人士在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该有技巧的应对商标抢注,争取商标注册权利。

应对商标抢注的措施: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必经程序是商标公告期,为期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也是发现商标抢注的关键时期,商标在公告期,也就意味着该商标并没有被获准注册,此情况下有异议者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的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有些商标使用人士,发现商标被抢注,不确定商标异议成功率如何,对此,如果商标使用人士确实是自己在先使用商标被抢注的,可以通过咨询有经验的专门机构委托办理,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文件,申请异议的成功率是比较高的。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二、以及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错过了商标的异议期,没能其实的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了,此时商标使用人士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全面完善商标品牌的保护体系。商标实行的在先注册原则,商标注册早一天晚一天都可能面临相反的命运,商标被抢注,更是影响企业的品牌效益,因而有需求的人士,其实申请注册商标,避免商标被抢注等恶意情况出现。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保存好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

许多企业面对同行间的竞争压力或者自己企业的不断扩大不得不进行企业注销。那么公司注销了商标可以转让吗?

公司注销了商标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47条:被撤销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所以公司注销后商标是可以转让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转让需要在公司注销一年内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如一年后没有办理商标转移手续的,则此商标就可以被任何人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同时公司注销对于商标的处理,也要依照公司不同的情况,处理商标的方式也不同。

处理方式:

(1)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商标,企业清算时未对该商标作出处置的,在其后的转让中,转让人需为乡镇企业的主管单位、乡镇政府的企业资产总公司,国有企业的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但要出具相关的权属证明。(2)私营企业的商标,企业注销前,未对商标进行处置的,又无法定承继人的,视为放弃该商标,在企业注销后,不能再将该商标进行转让,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不成立。(3)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在其企业注销后,其负责人在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在工商部门开具的出资证明之后,可以办理转让。


 

版权所有:吉林凯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